美国SEC首抛加密货币监管规则!两大豁免途径为合法发币开绿灯

2026-08-19分类:区块链新闻资讯 阅读(


美国证管会(SEC)周二端出《加密资产监管规范》提案,首度针对加密资产募资与「投资契约」提出专门的监管豁免架构,让部分业者未来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募集资金,而不必担心会触犯《证券法》。

《加密资产监管规范》是SEC 首度针对数字资产制定规则,也是在国会迟迟未能完成《数位资产市场明晰法案(CLARITY 法案)》立法之际,先行建立监管规范的一次尝试。值得注意的是,由于SEC 先前才以「行程冲突」为由,取消了原定于8 月14 日讨论这项提案的会议,如今无预警端出,市场也因此格外关注。

美国SEC 主席阿特金斯(Paul Atkins)表示:「今天,我们透过一系列的豁免方案开辟新局。这将促进资本形成,并让加密资产创新未来几年能在美国蓬勃发展。」

两条募资路径最高可募7,500 万美元

根据提案内容,美国SEC 针对加密货币发行共提出2 套募资豁免机制,分别对应不同规模与监管要求:

  • 第一类加密货币发行途径锁定新创企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在4 年期间募集最高500 万美元。企业必须在募资开始与结束时提交公开文件,并向投资人揭露必要的资讯。
  • 第二类途径的募资额度大幅提高至每年7,500 万美元,但也附带更严格的资讯揭露与持续申报要求。除了必须提交公开的发行资讯,采用第二套机制的企业还必须揭露财务状况,并接受持续性的申报要求,监管程度更接近SEC 对部分投资契约的规范。

SEC 表示,不论采用哪一套豁免机制,发行人都必须向投资人提供以原则为导向的叙述性资讯;而采用第二套机制的发行人还必须提供财报、履行持续性的报告义务,并遵守证券法中的反诈欺与反市场操纵规定。

加密资产不再被永久视为「投资契约」

真正值得市场关注的,还在另一项安排。 SEC 提案试图厘清,加密资产究竟何时会被视为「投资契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脱离这项证券法框架。

依照美国证券法,「投资契约」本身属于证券定义的一部分。这也是过去几年加密货币产业与SEC 争议最集中的战场:如果某代币最初透过募资方式发行,是否就代表它永远都得受证券法规范?

针对这种情况,美国SEC 提出了一项「安全港」条款。 Paul Atkins 指出:

延续SEC 早先的解释性指引,只要发行商完成、或永久停止其在投资契约中所承诺的「核心管理职能」,该代币就能享有安全港保障。

换言之,一旦项目方的管理职能正式退场并满足特定条件,该投资契约将不再被SEC 视为潜在证券。

针对这项提案,SEC 目前已展开为期60 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广邀产业界与大众提交建言,SEC 之后通常会耗费数月时间统整、审阅各方意见,才能敲定法规的最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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