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爱沙尼亚申报加密货币税?
2026-01-08分类:比特币教学 阅读()

在爱沙尼亚,加密货币被视为私人财产,利润作为财产转让收入征税。这意味着,任何通过交易所进行的盈利性加密货币处置,都需缴纳爱沙尼亚标准的个人所得税(2025年为22%)。您必须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上一日历年的所有盈利交易,通常在4月30日之前通过爱沙尼亚税务和海关委员会(EMTA)的电子服务提交。在线税务门户通常在2月中旬左右开放,但每年的日期可能会略有变化,因此您应始终查看EMTA网站。
哪些活动属于应税加密货币活动?
任何处置加密货币的交易,如果产生利润,都可能产生应税收入。这包括在交易所上出售加密货币换取法定货币、将一种币交易为另一种币(加密货币对加密货币)、使用加密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以及以加密货币形式获得质押奖励、利息或工资。以加密货币支付的网络或交易费用也属于处置,如果从盈利头寸中支付,也可能应税。相比之下,仅仅用法定货币购买加密货币、在您自己的钱包或交易所之间转移币、捐赠加密货币,或将其作为礼物或空投赠送/接收,在交易时是不征税的,尽管这些事件会影响后续的收益计算。
计算您的收益和报告
您的应税收益是销售价格(或处置时的市场价值)减去您的购置成本,包括符合条件的法定费用。EMTA允许您使用先进先出法(FIFO)或平均成本法,但您必须始终如一地应用您选择的方法。重要的是,在爱沙尼亚您不能扣除加密货币损失——只有盈利性处置才需要报告和征税,即使利润只有几美分。亏损交易出于所得税目的而被忽略,因此仔细跟踪和使用爱沙尼亚特定的加密货币税务计算器等工具可以帮助您准备准确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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